济南心者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隐私政策与保密协议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103076181442H
第一章 总则
1. 本协议适用于济南心者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本机构")向来访者提供的所有非诊疗类心理成长咨询服务,包括线下面询、线上视频咨询、团体成长服务及配套预约服务。
2. 保护来访者隐私与咨询内容安全,是建立专业咨访关系的基础,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伦理规范,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与咨询内容承担保密责任。
第二章 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
1. 信息收集范围
- 预约基础信息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出生年月、职业、居住城市等预约必需信息;
- 咨询相关信息:咨询议题、家庭基本情况、既往咨询经历等服务必要信息;
- 特殊场景信息:未成年人咨询需补充监护人身份信息、陪同人信息。
2. 信息使用范围
- 仅用于预约对接、咨询服务交付、个案质量督导、服务优化升级;
- 未经来访者明确同意,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任何营销推广、第三方共享或其他非服务用途。
3. 最小必要原则:本机构仅收集服务所必需的最少信息,不收集与咨询服务无关的个人隐私。
第三章 咨询内容与隐私保密
1. 咨询师对咨询过程中的所有谈话内容、个人经历、情绪表达、家庭情况等信息严格保密,未经来访者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2. 所有个案记录、咨询笔记、测评报告等纸质与电子档案,均按保密规范专人管理、加密存储,无关人员无法查阅。
3. 机构内部个案督导、研讨中涉及来访者信息时,会对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做脱敏处理,仅讨论专业议题。
4. 来访者不得在咨询过程中未经本机构同意进行录音、录像;不得将咨询内容、课程内容、内部资料全部或部分复制、传播、泄露给他人,或发布至小红书、抖音等公开平台。
5. 未经授权,来访者不得使用本机构品牌标识、宣传内容、咨询体系素材用于个人或其他商业用途,不得发布损害本机构及咨询师职业形象的不实内容,否则本机构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第四章 保密例外情形
当出现以下法定或伦理必需情形时,本机构有权突破保密限制,且仅在必要范围内披露相关信息:
1. 人身安全风险:来访者存在明确的自伤、自杀或伤害他人的风险与计划时,本机构有义务通知其家属或法定监护人,必要时联系公安、医疗等相关部门,防止意外发生;
2. 司法依法调取: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调取相关信息时,本机构将依法配合,仅提供法定要求范围内的信息;
3. 未成年人保护: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等侵害时,本机构将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告;
4.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第五章 来访者的权利与义务
(一)来访者权利
1. 有权了解本机构的保密规则与信息使用方式;
2. 有权查询、更正本人的预约登记信息;
3. 有权要求删除本人非必需的个人信息(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);
4. 对咨询服务与保密执行有异议时,有权提出申诉与沟通。
(二)来访者义务
1. 有义务提供真实、完整的个人信息与咨询相关背景,故意隐瞒重要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来访者自行承担;
2. 遵守咨询设置,按时赴约,改期按规则提前告知;
3. 遵守保密约定,不擅自录音、传播咨询内容,不侵害本机构知识产权与职业权益;
4. 确认自身具备自主判断与行为能力;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六章 机构的权利与义务
(一)机构义务
1. 严格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,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;
2. 咨询师定期接受伦理与保密培训,保障服务专业合规;
3. 明确告知来访者服务边界、保密规则与收费标准,保障来访者知情权。
(二)机构权利
1. 发现来访者存在人身安全风险、超出咨询服务范畴或违反服务约定时,有权终止咨询服务,或转介至相应专业机构;
2. 出现保密例外情形时,有权依法采取必要措施,通知相关人员或部门;
3. 来访者违反本协议造成机构损失或名誉损害时,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第七章 信息存储与安全
1. 电子信息采用加密存储,纸质档案锁存保管,仅限授权人员查阅;
2. 服务结束后,个案档案按行业规范留存法定年限,到期后按规定安全销毁或脱敏处理;
3. 来访者可通过官方联系渠道申请查询、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,本机构将在合规范围内及时响应。
第八章 争议解决
1.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,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;
2.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九章 附则
1.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心者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有;
2. 本协议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冲突,以法律法规为准;
3. 本协议为全平台统一标准,各平台展示的摘要版与本完整版具有同等效力,完整版以官方网站(www.jnxinzhe.com)公示为准。



